查看原文
其他

15000辆,全面回收!十堰城区“消失”的共享单车都在这儿→

十堰发布 2022-05-08

来源 | 十堰广电

微信合作服务/0719-8622235



近几天,不少细心的市民发现

以往十堰城区随处可见的共享电单车

却突然不见了踪影

对此记者了解到

目前共享电单车投放企业

已将城区共享电单车进行全面回收

为共享电单车上牌做准备



在发展大道一处停车场,记者看到这里停满了美团电单车。据工作人员介绍,这些共享电单车都是近两天从城区各个停车点回收的。


据美团电单车十堰区域城市主管李承强介绍,美团电单车在城区投放共计7000余台,为配合各职能部门规范化管理、合理化运营,上牌等工作,此次已回收车辆6600余台,剩余零散车辆也正在加班加点寻找收回。


记者了解到,目前我市城区共有美团、青桔、哈罗三家公司,共投放车辆约15000台。从3月27日起,三家公司开始对城区投放的共享电单车进行全面回收,为今后共享电单车上牌做准备。首批上牌共享单车4月20日可投用。



据了解,3月18日,我市出台《十堰市共享(电)单车运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(试行)》,要求电单车企业必须严格按配额投放车辆,不得超额投放,投放车辆须向城管部门报备,须经市场监管部门认证,须在公安交管部门上牌。


据市公安交管局副局长兰侠介绍,共享电单车实际上就是电动自行车,所上牌照为电动自行车牌照,属于非机动车牌照。按照《实施细则》规定,共享电单车的管理、备案、数量确定以及后期考核、奖惩退出机制等由市城管执法委牵头,其他部门共同参与配合实施。作为交通管理部门,一是完成登记注册,对它上路的价值行为进行管理;二是对违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的共享单车,将依法予以20元到50元的罚款。


(网络配图)


《实施细则》中要求:

  • 在规定的停放区域存在超量超范围停放现象时,运营企业应及时运维、调运,运营企业须对每个电子围栏设置超量投(停)放报警功能

  • 运营企业应当在手机客户端明确告知用户可停区和禁停区

  • 应当运用电子地图、电子围栏等技术手段规范用户停车,对不按规范要求停车的用户,要有明确的提示和有效的制约措施。

  • 运营企业必须安排专人调度重点区域、重要路段,大型商业区域、重要交通路口、公共车站、学校、医院、公园等人口密集区必须实施专人定点驻守管理。

  • 大面积堆压的共享(电)单车30分钟内必须清理完毕

  • 节假日、重大节庆活动等,运营企业必须建立应急预案机制,确保街面秩序整洁、有序。


相关内容点击查看:最新规定!事关十堰共享单车!


十堰人如何预约接种新冠疫苗?


点击下方卡片

关注十堰发布微信公众号

在对话框输入【疫苗】

点击后台回复链接即可在线预约


往期推荐(戳下方标题)

教育部重要公告!


十堰市人民政府最新表扬通报!


本周六开考!十堰市人事考试院发布重要提示!



编辑 | 孟楠  责编 | 静静  终审 | 邓华

扩散

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

文章有问题?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